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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環保新政策大氣管理局下發文件 VOCs前沿注意到:這份文件是全國首個省會城市監管部門通過發函要求企業同時段同時暫停UV光氧及等離子設施來探索VOCs處理設施對區域臭氧的影響程度,此舉措很可能對VOCs治理產業及技術選擇帶來深層次的影響。但我們也可以感受到監管單位目前的臭氧和VOCs管控方面的壓力和竭盡全力整治的決心毅力! 試想,如果此舉實驗結果數據,光氧等離子等設施的開啟或關閉對臭氧濃度數據和VOCs減排效果有較大的影響,特別是對當地臭氧濃度數據有較大影響,這會說明什么問題,下一步舉措將會是什么,想必大家能猜測答案。我們非常期待結果數據。 近些年,O3污染問題凸顯,如在2019年,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O3濃度同比上升6.5%,以O3為首要污染物的超標天數占總超標天數的41.8%,導致全國優良天數比率同比損失2.3個百分點。O3污染已經成為影響全國夏季環境空氣質量的重要因素,而VOCs則是形成臭氧及細顆粒物的重要前體物,我們國家當前臭氧生成主要是VOCs控制型的。 實際上,《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以來,針對我國臭氧生成主要為VOCs控制型的現狀,相關部門一直動作頻頻,如出臺VOCs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煉油、石化等行業排放標準,開展試點管控,加強VOCs監測、監控、報告、統計等基礎能力建設等。生態環境部繼印發《“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來尤其是2019年,更是專門相繼出臺《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標準》等系列重要的指導性政策文件,以提高VOCs治理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進一步引導VOCs污染防治工作向精細化、科學化和深度治理方向發展。 今年上半年,日前生態環境部印發《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征求意見稿)》(簡稱:VOCs攻堅方案),內容也明確提及我們國家現階段的臭氧污染污染及防控形勢均比較嚴峻。此次明確針對臭氧污染開展2020年VOCs攻堅行動,尚屬首次 下一篇噴漆UV氧化催化原理 |